(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有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学校10个本科专业中,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5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编导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学科专业建设和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10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应聘者应长期从事与引才岗位相关专业领域的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拥有较高学术成就或影响力。具体条件详见《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一)根据面谈考核★★、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在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本次考核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进入面谈考核环节。学校组成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工作实绩、科研创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并提出引进建议。
(二)对于学科建设急需★★★,或教学能力、研究成果★★、表演创作水平等方面条件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学校集体研究认定★★★,年龄可放宽5周岁。音乐表演及歌剧导演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四)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拟引进人员报到,执行国家规定的聘用合同★、岗位★、绩效工资等政策,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相应人才待遇★★★。
2★.报名方式:个人申请。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按要求提交个人基本情况★★★、相关业绩材料、未来工作设想等完整应聘材料。应聘者通过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注册报名。
高级职称,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在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领域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具有支撑学术梯队建设的能力。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
正高职称★★,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领域相关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本学科前沿领域领先水平以及带领团队协同攻关的能力★★。年龄一般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个人获中国音乐金钟奖(作品奖★★★、表演奖、理论评论奖),有等次奖的须获银奖及以上;或个人在CCTV电视大奖赛职业组、原文化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专业组A类)进入总决赛最终轮次并获银奖及以上,或排名前三名;或原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进入总决赛最终轮次并获A类前五名、B类前三名;或中国舞蹈荷花奖进入总决赛最终轮次并获奖★;或在国际、国内知名高水平乐团担任声部首席职位;或创作戏曲音乐作品获国家级奖项;或获批并主持国家级项目。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结果为准。应聘者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三)考察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武汉音乐学院拟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2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者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面谈考核结果排序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人选。
(二)心理测试和体检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测试及体检。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引进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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